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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国 (1868 -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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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日本帝国
大日本帝国
1868年-1947年
国旗 準國徽
格言
八纮一宇

五條御誓文
五箇条の御誓文
國歌
君之代
君が代
日本位置图
   內地(日本本土)
   外地(日本屬地)
  託管地、租借地、1930–1945年佔領地
首都 京都东京
常用語言 日语
主要宗教 神道教國家神道日语国家神道
政体 绝对君主制(1868–1890)
二元制君主立宪制(1890–1947)[1]
一党专制(1940–1945)
天皇
- 1868–1912 明治天皇
- 1912–1926 大正天皇
- 1926–1947
(–1989)
昭和天皇
内阁总理大臣
- 1885–1888 伊藤博文(首)
- 1946–1947 吉田茂(末)
立法機構 帝国议会
- 上议院 贵族院
- 下议院 众议院
歷史時期 新帝国主义
 - 明治维新 1868年1月3日[2]
 - 颁布帝国宪法 1890年11月29日
 - 日俄战争 1904年2月10日
 - 太平洋战争爆发 1941年12月7日
 - 日本投降 1945年9月2日
 - 颁布新宪法 1947年5月3日[1]
面積
- 1942年 675,400 平方公里
人口
- 1942年估計 103,727,610
  密度 153.6 每平方公里
貨幣 日圆
朝鲜银行券
台湾银行券
日本军用手票(僅二戰占領地)
繼承自
繼承國
Flag of the Tokugawa Shogunate.svg 江户幕府
Flag of None.svg 琉球国
蝦夷共和國國旗.png 蝦夷共和國
Flag of Ouetsu Reppan Domei or the Northen Alliance in Japan.svg 奧羽越列藩同盟
Flag of Formosa 1895.svg 臺灣民主國
Flag of Russia.svg 俄罗斯帝国
Flag of Korea (1882-1910).svg 大韓帝國
German new guinea flag.svg 德屬新幾內亞
同盟國軍事佔領日本 Flag of Allied Occupied Japan.svg
美國統治琉球時期 Flag of US Occupied Ryukyu Islands.svg
盟军托管朝鲜时期 Flag of the United Nations.svg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
萨哈林州 Flag of the Soviet Union (1923-1955).svg
蘇佔旅順基地 Flag of the Soviet Union (1923-1955).svg
太平洋群島託管地 US flag 48 stars.svg
今屬於
Japanese Empire2.png

日本在二戰時所統治國及佔領的地區,其範圍幾乎擴及整個西太平洋地區。大日本帝國鼎盛时领土面积达地球陆地面积的二十分之一,是人类历史上第十九位面积最大的帝國

大日本帝國日语大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國だいにっぽんていこく、だいにほんていこく dainippon teikoku, dainihon teikoku ?)是日本在1889年至1945年間所使用的國號,源自《大日本帝國憲法》,雖然1936年之後才成為官方文件上的通用國號;1947年《日本國憲法》頒布後,日本官方不再以此為正式國號。除了用來稱呼《大日本帝國憲法》施行之下的日本,國際上多用此來指稱日本從1868年明治維新開始到1945年二戰戰敗之間,天皇掌握政治實權,同時對內施行現代化、對外施行擴張政策的歷史時期

日本在明治維新後,政治權力武家重回天皇手中,並開始實施一系列的現代化措施,在政治、經濟與社會各領域全面仿效西方,使其國力逐漸壯大;對外關係上,透過一連串的條約改正日语条約改正措施逐漸廢除幕末時期與西方列強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同时以“富国强兵”为口号積極向外擴展勢力範圍,對周邊國家實施軍事經濟侵略,成為東方世界唯一的新帝國主義國家。雖然在國內推行民主憲政,但1930年代中期後,日本法西斯主義逐漸抬頭,軍部日语軍部大政翼贊會掌控政治權力,之後爆發的中國抗日戰爭太平洋戰爭,使日本成為發起二戰的軸心國之一,更是日本一連串侵略行動的最高峰。1945年日本投降後,由同盟國實施軍事占領,同時進行憲法政治制度的改造,使此「帝國」時期告終。

在使用「大日本帝國」國號期間,日本有許多使用「大日本」或「帝國」為名的公司與機構,例如帝國大學、帝國人造絹絲(今帝人日语帝人)等,在戰後因各種原因而更改或簡化名稱,但亦有保留原有名稱者,如帝國飯店集團大日本住友製藥等。

簡史[编辑]

1867年11月9日(庆应3年10月14日),德川幕府第15代将军德川庆喜向登基不久的天皇歸還政权,称为大政奉还1868年1月3日(慶應3年12月9日),日本改元明治朝廷同時发布“王政复古”大号令。根据大号令,以讨幕派的萨摩藩长州藩的領導班子為中心組成了新的政府,天皇正式重新掌握政治實權。1889年(明治22年)2月11日,《大日本帝國憲法》生效,天皇定為国家元首,政体为二元君主制君主立宪制的分支),內閣國會也漸次設置。

之後的時間裡,“日本”、“日本国”、“大日本”、“日本帝国”、“大日本帝国”等名稱都曾经被日本政府使用過,直到1936年昭和11年),国号正式统一为「大日本帝國[註 1],通称“帝国”。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敗戰的日本在盟軍占領當局的指導下形成新的国家体系。1947年(昭和22年),《日本國憲法》頒布施行以取代《大日本帝國憲法》,官方文件也改用「日本國」國號,「大日本帝国」一詞走入歷史。

國土範圍[编辑]

首都[编辑]

明治天皇在1867年即位後,隔年即以「 行幸」(天皇出巡)的名義,將 皇室駐地由 京都遷至 江戶日本歷史上稱為「 東京行幸日语東京行幸」),以之為 行在,並以「在東方的京都」之名將江戶改名為「東京」。在此之後,日本朝廷及 政府也隨之 遷移至東京。明治天皇以 江戶時代江戶城為新住所,這個新皇宮曾使用「東京城」、「宮城」等名, 二戰後更名為 皇居至今。東京則因為是「帝國的首都」而常被稱為「 帝都」。
日本法律並沒有規定首都位置,僅有在 1923年大正12年)9月12日發布的《關東大地震發生後之詔書》( 関東大震災直後ノ詔書)提到「東京為帝國之首都」( 東京ハ帝国ノ首都)。事實上,象徵天皇駐地所在的天皇 寶座高御座日语高御座」並沒有隨著朝廷遷至東京,而是繼續留在 京都舊皇宮(至今仍是如此),大日本帝國時期在位的明治、 大正昭和等三位天皇也都是在京都 即位日语即位の礼,這使得京都仍然具有部分的首都機能。

內地[编辑]

與現在日本的領土範圍相同,即北海道本州四國九州日本列島四大島,加上奄美群島琉球群島小笠原群島,以及這些群島的附屬島嶼。

原属中国,後割讓給 俄羅斯,1905年 日俄戰爭後獲得,1943年編入內地。目前日本与俄罗斯未就桦太和千岛群岛签订和平条约,仍被俄罗斯单方面占领。

外地[编辑]

有別於內地的稱呼。雖然在性質上屬於殖民地,但在法理上仍屬於日本國土的一部分,故仍適用日本本土的部分法律。在1945年日本投降後,日本被迫放棄所有外地的統治權。

原屬 清朝,1895年透過 馬關條約獲得。參見 臺灣日治時期臺灣總督府
原為 獨立國家,1910年透過 日韓合併條約併入版圖。參見 朝鮮日治時期朝鮮總督府

租借地[编辑]

委任統治區域[编辑]

間接統治區域[编辑]

第二次世界大戰實質控制地[编辑]

佔領地 今日所在地 佔領年份 參見
英属马来亚北婆罗沙捞越 馬來西亞聯邦 1941年-1945年 日本佔領馬來亞
英屬新加坡 新加坡共和國 1942年-1945年 新加坡日佔時期
英屬緬甸 緬甸聯邦 1942年-1945年 日本佔領緬甸緬甸國
英屬香港 香港特別行政區 1941年-1945年 香港日佔時期
法屬印度支那 越南寮國柬埔寨 1940年-1945年 越南帝國
美屬菲律賓 菲律賓共和國 1942年-1945年 日本佔領菲律賓菲律賓第二共和國
荷屬東印度 印度尼西亞 1941年-1945年
大日本帝國一詞的來源:《大日本帝國憲法》

人口[编辑]

大日本帝国的國土範圍(昭和初期)①內地、②臺灣、②新南群島、③樺太、④朝鮮(以上為正式領土)、⑤關東州、⑥滿鐵附屬地、⑦南洋群島
地區 面積
km²
人口[3]
1920年 1930年 1940年
日本 382,560.83 55,963,053 64,450,005 73,114,308
台灣 35,961.21 3,655,308 4,592,537 5,872,084
樺太 36,090.30 105,899 295,196 414,891
朝鮮 220,788.44 17,264,119 21,058,305 24,326,327
總計 675,400.78 76,988,379 90,396,043 103,727,610
關東州 3,462.45 688,130 955,741 1,367,334
滿鐵附屬地1 290.30 231,438 372,270 -
南洋群島 2,148.80 52,222 69,626 131,157
1. 1937年行政權返還滿洲国(注:满实际在日控制下)。
韓國國立中央博物館藏之《朝鲜总督府管辖范围图》

國家格言[编辑]

八紘一宇」是大日本帝国时期的国家格言,指的是天下一家的意思。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作為大東亞共榮圈的建設口號而在日本社會家喻戶曉。此詞出自《日本書紀》這本日本最古老的史書第三卷「上則答乾霊授国之徳、下則弘皇孫養正之心。然後、兼六合以開都、掩八紘而為宇、不亦可乎」。

此外,明治天皇於1868年發表的《五條御誓文》,被視為是日本在這段時間的立國方針。

流行文化[编辑]

注释[编辑]

  1. ^ 但根据外务省的通知、不是法定名稱。

参考文献[编辑]

  1. ^ 1.0 1.1 Chronological table 5 1 December 1946 - 23 June 1947. National Diet Library. [2010-09-30]. 
  2. ^ Jansen, p.334.
  3. ^ 幸島, 禮吉. 我國最近の府縣及都市人口-昭和15年國勢調査の結果に依る. 東京: 東京市政調查會. 1941: 35頁. 

参见[编辑]